央广网北京9月26日消息(记者孙莹)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充分运用法律武器追缴犯罪赃款。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专门对专项行动作出批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部署会并讲话。
会议强调,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必须肩负的重大政治任务,关系到党心民心,关系到国家形象和人民利益,关系到法治尊严和反腐败成就。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综合运用各种有效途径和措施,紧紧依靠各方面支持和配合,尽最大努力将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最大限度运用法律武器追缴赃款,坚决维护法律权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分子。
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检察机关将坚持追逃追赃与没收违法所得相结合、国际追逃追赃与国内追逃追赃相结合,重点针对潜逃境外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开展引渡、遣返和劝返工作,集中力量加强重点个案突破,形成有力震慑。同时,检察机关还将坚持追防并举,抓住关键环节建立科学有效防逃预警体系,加强对涉案人员的财产监控,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
(原标题: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半年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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